请了事假一个月后可以辞职。试用期满后辞职,劳动者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只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一个月过后,就可以要求公司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并付清工资。若公司不发工资给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除了请求公司付清工资外,因为公司无故拖欠工资,还可以请求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一、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流程表
(一)根据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二)用人单位在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具体步骤如下:
1、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离职申请,递交离职申请书,同时要求结算工资和薪酬。
2、公司拒绝办理离职手续,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公司办理人事关系变动手续,和保险手续。
3、注意事项:试用期员工应当提前3-15天,正式员工应当提前30天,否则有可能会承担额外的经济损失。同时还应当办理工作交接手续,要求公司管理人员签字确认,避免纠纷。
二、试用期内辞职工资结算多少?
试用期辞职工资规定:
1、在试用期辞职,公司原则上是不能扣除你工资的,除非你在职期间给公司造成了什么财产损失,正常情况下,试用期辞职应在提前三日告知公司人事部门,工资在离职那天当面结清;
2、在公司常规发薪之日再发放给你。
试用期辞职—流程:
《劳动合同法》第
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据此,试用员工只要提前三日向公司提出书面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关系。
试用期辞职的具体流程:
试用期辞职,提前3天递交一份书面辞职申请,落款日期为当日,申请离职日期为落款日期后的第4天,即可是办理正常辞职手续,工资照常按你的出勤天数发放。
第4天办理工作交接手续,要有书面的交接手续,双方签字(包括物品交接等)。如果个人档案在公司的,需要在第四天同时领取个人档案(一定要由公司贴封口条,盖章方可),自己暂时完好保管即可。
试用期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只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以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需要正常发放工资给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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