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应当举证能够证明婚姻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的证据,有以上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如何确定
并且,法院会按照以下因素确定离婚赔偿的数额:
1、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
2、过错方的过错程度;
3、过错方具体的侵权情节;
4、过错方的经济负担能力;
5、诉讼时当地的经济状况。
反之,一方出轨但是未跟他人同居,原则上法院将难以支持离婚赔偿的请求。
不过,如果离婚双方对赔偿达成一致,也可以拿到离婚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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