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待遇;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
一、死亡后政府有补贴吗
死亡后政府一般没有补贴。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1、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城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2、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3、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二、江苏工作人员退休病世后能领多少钱
江苏职工退休后死亡补贴包括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和救济费,具体发放标准如下:
一、全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以及退休、退职(含按月领取生活费)、退养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费标准为6000元。
二、全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以及退休、退职(含按月领取生活费)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调整为16000元,企业退养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调整为8000元。
三、全市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或定期救济费的月计发基数为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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