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
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如下: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4、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什么情况下才能证明夫妻以分居
何女士夫妇已这样生活了两年,但周围很多人仍以为他们“相敬如宾”。何女士称:“现在我希望能尽早结束这段婚姻,和丈夫离婚。”
但当何女士将离婚诉状带到法院时,却被告知因没有详实的“分居证明”,法院将不受理此案。
经相关人士称:“像何女士一样遭遇尴尬的并非她一人。”他介绍,我国现有法律对夫妻分居并未要求办理专门手续,我国的离婚案只要求当事人能证明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的事实,即可作为一项法定理由。然而恰恰因为分居没有手续,证明分居且分居已达两年的期限,就特别难以操作。他表示,一般情况下证明分居主要是邻居证言、亲友证言等,但周围人举证“同室不同房”的情况,又可能会涉及到当事人的隐私,“这样很难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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