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百度公司起诉搜狗不正当竞争一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进行了第一次庭审。百度认为,搜狗利用搜狗输入法混淆搜索框和搜索结果,劫持百度流量,属不正当竞争行为,要求搜狗赔偿120万元并公开道歉。由于双方争议较大,一审休庭,择日宣判。据悉,此前两家就因手机软件截取流量致不正常竞争对簿公堂,以百度胜诉告终。
原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认为,搜狗输入法在输入关键词后,自动会弹出与搜索词相关词汇的下拉菜单,用户点击相关词汇,都将直接跳转至相关搜索结果页面,这一模式还涉及其浏览器软件。这种恶意仿冒、混淆搜索框和搜索结果,完全跳过百度搜索框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对百度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和重大的经济损失。百度方面要求搜狗方面赔偿损失及相关支出共计120万元,并公开道歉,消除不良影响。
搜狗则认为,灵犀输入法产品其实是搜索候选服务,是将搜索引擎技术与输入法相结合,是搜狗为改善用户获取信息路径的创新举措。包括谷歌、甚至百度输入法也都有向用户提供搜索候选的服务。此外,用户对搜索候选功能拥有自主权,这并不影响用户使用百度搜索引擎,指控搜狗构成不正当竞争,理由并不充分。
目前,本案仍在进一步审理。
旧怨:2014年8月,搜狗曾通过手机端浏览器等软件劫持百度流量,被百度网讯公司及百度在线公司共同告上法庭。搜狗被判属不正当竞争,要求立即停止相关行为、道歉,并赔偿百度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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