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申请行政复议呢
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申请时间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二、申请行政复议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行政复议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由复议机构接待人员当场记录。
2.申请人对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提交《行政处罚决定书》。
3.申请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4.申请人应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代理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供当事人的委托书及有关身份证明。
三、行政复议可调解吗
行政复议可以调解。
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有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
2.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
此外,和解协议作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之间依法达成的协议,在经复议机关准许并终止行政复议之后,即在当事人双方之间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都应当执行。
全文61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