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抚养权的,在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是不会单独见孩子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有关抚养权的案件时,会注重考虑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然后再结合孩子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抚养权归谁。因此父母双方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的,一般不会单独找孩子,除非需要寻求孩子的意见。
子女抚养权如何变更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会予以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若一方想变更,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如果对方不同意,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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