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聘的赔偿标准分为协商解除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两种情形,如果是协商解除,经济补偿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情形有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等。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聘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聘赔偿标准是根据解除合同的方式不同而有所不同:
1.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订立情形有哪些
无固定期限合同订立情形有下列三种,当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可以被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再续订合同的,就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不签书面的吗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不签书面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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