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的独生子女父母,孩子不满14周岁,并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每年的7月30日前,都可一次性领取每人每月不低于20元的奖励费;如果发现哪里不落实这项政策,可以直接向省人口计生委举报。
12月21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河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管理发放办法》已经出台。根据办法,人口计生部门负责核实符合条件对象人数,由财政部门负责确定代理发放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发放协议。给谁发、发多少,将进行社会公示,普通老百姓可对资金运行过程进行监督。
根据办法规定标准:只有一个子女,按照《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未满14周岁。
具体来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从领取光荣证那年起,每年发放一次,到子女年满14周岁为止,每人每月不低于20元。而且,在每年的7月30日前,将会把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专项资金一次性划拨到对象个人储蓄账户。
如果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又申请或者违法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将终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追回已经发放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如果独生子女家庭想了解计划生育相关政策,可以拨打12356计生阳光热线,如果发现哪里不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可以举报,电话是:0371-65737315。
全文53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