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提示和说明义务的范围是:以格式条款订立合同;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醒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与对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导致对方未注意或理解与其有重大利益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提供格式条款的商家需要向消费者解释吗
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保险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等,都是格式合同。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有提示、说明的义务,应当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予以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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