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法律途径可以解决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一般有4个途径解决:
1.协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2.调解。调解是由第三者居间调和,通过疏导、说服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从而解决纠纷的办法;
3.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在我国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的。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
4.诉讼。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最后一道程序。
二、劳动争议的范围有哪些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7.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8.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而发生的纠纷;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解决劳动争议应当遵循什么的原则
解决劳动争议需要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等原则。处理争议首先要依法进行,即有法律依法律,没有法律依法规,没有法规依规章,没有规章依政策。
1.公正原则。一方面要将劳动争议当事人置于平等的法律地位,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有超越另一方当事人的特权,另一方面应注意依法保护劳动关系中的弱者劳动者。
2.及时原则,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及时协商或及时申请调解以至申请仲裁,避免超过仲裁申请时效,丧失申请仲裁的权利。
3.最后处理争议要着重调解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向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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