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的关系不同,分为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直接证据,是指与待证事实具有直接联系,能够单独地直接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是指与待证事实之间具有间接联系,不能单独直接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
一、物证是否为直接证据特点是什么
能够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是直接证据,物证是否是直接证据取决于他能否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物证的特点是以物体的外部特征、物质属性及其位置反映某些案件事实。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是证据: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受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鉴定、侦查实验等记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只有经核实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二、间接证据指的是什么
间接证据是与直接证据相对的概念,主要是指证据不能直接证明案件事实。
在使用间接证据的情况下,必须遵守以下规则:
1、每一个间接证据都是依法取得的,核实的;
2、间接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有客观的内在联系;
3、必须有足够的间接证据,使证据形成完整、严格的证明体系;
4、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必须协调,没有矛盾;
5、间接证据的认证制度必须足以排除其他可能性,得出被告有罪的唯一结论。
三、什么是直接证据,什么是间接证据
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直接说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刑事被告人对犯罪的供认,被害人或目睹证人对被告人实施犯罪的陈述和证言;
民事被告人对原告人所诉事实的承认,书证中关于民事争议事实的记载,均属直接证据。间接证据即不能直接证明犯罪行为系被告人实施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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