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交通事故的意外险时,我们必须明确指出,这种保险是允许进行赔付的。一旦投保人因为交通事故受到伤害并且已经获取到肇事司机方的赔偿,他们仍然有权向保险公司申请意外医疗费用方面的理赔。在这种情况下,交通事故可视为意外事故并据此申请赔付。
同时,如果被保人拥有包括交通意外在内的多项保障,那么他将能够得到额外的赔付。简而言之,此种保险具有对被保险人因保险责任范围内不测事件所导致的经济损失进行补偿的功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八条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六)保险金额。
(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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