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临时车牌一旦到期后,若在此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损害,保险公司应依法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但值得注意的是,倘若事故产生的损失系因受害方恶意行为所致,那么保险公司将不承担对应的理赔责任。
另外,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已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了统一的责任限额制度。具体而言,责任限额主要包括四个方面: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全文30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