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大家需要明白的是,任何抵押贷款都是有风险的,因此作为抵押人,下面这些点尤为值得注意。1、要了解自己拥有的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是不能直接抵押贷款的。2、了解抵押无效的情况,举个例子,如果开发商本身并没有获得土地使用证并且没有缴纳足够的地价款,那么购买房产的个人此时将土地使用权用于抵押贷款就属于抵押无效。3、要签订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抵押协议,不能接受任何口头抵押贷款。4、出于安全性考虑,在用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时,最好给地上建筑物办理保险手续,并填好受益人,重点来了,保险的期限一定要大于抵押期限!5、最后,在抵押贷款到期或者由于一些原因取消了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不要觉得就这样了,一定要去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注销抵押协议,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抵押贷款纠纷造成个人经济损失。一般来说对于土地都可以进行贷款只要不是国有土地即可。一般农村的土地都是属于集体土地性质所以不属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范畴之内。对于土地使用权的抵押,首先在进行贷款清偿完毕之后,一定要进行注销抵押协议,否则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有什么风险
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风险:
1、选择贷款抵押类型风险。
2、选择抵押期限的风险。
3、抵押人或抵押权人的主体适格性风险。
4、土地使用权价值变化风险。
5、抵押物瑕疵。
6、登记不规范风险。
7、抵押权实现时有限的还款和债务清偿能力。
8、授信风险。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其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三)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四)依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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