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得股权众筹融资诉讼容易吗?不总是这样。如果本案的基本事实和证据完全基于现行有效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件,则有望赢得股权众筹的法律风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超过50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不超过200人。由于法律对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多数众筹股东不能直接出现在企业工商登记的股东名册上。根据网播中正在筹建的股权众筹平台指引,公司股东人数不超过200人,单个股东投资金额不超过25000元,整体投资规模控制在500万元以内。实际上,投资者大多通过股权众筹平台持有股份,股权众筹平台受股权众筹平台委托
2.投资者无法参与众筹平台的管理和监督
截至2014年底,共推出128个股权众筹平台,所有这些都采用了“领先投资+后续投资”的模式来降低投资风险,但这些股权众筹平台也面临着与上市公司类似的道德风险,即如何确保一些股东及其被操纵的管理层不会侵犯投资者和股东的利益。在许多众筹项目中,虽然众筹股东是公司的股东,但公司股东的权利几乎难以行使。基本上,他们不能亲自参加股东大会、投票和在股东大会上投票。法律没有规定众筹公司必须按照上市公司标准进行完善的信息披露和审计
3.投资者不能退出
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股权众筹平台不得进行股权转让。虽然这有助于避免资本池的产生,但也抑制了投资者通过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形式转让其股权来振兴其资产的合理需求。如果投资者对众筹项目不乐观,并希望退出,则只有在众筹项目成功登陆新三板后,股权众筹投资者才能在适当的时间变现其股份并退出投资。股权众筹只能通过与新三板对接,为众筹资金提供退出机制
如何防范股权众筹的法律风险
1.限于有线电视责任公司股权众筹,不允许向非特定社会公众发行股票,针对200人以上的特定对象,以广告、公众劝说或变相公众等非法方式发行股票
2.作为股权众筹平台,仅限于中介机构,不得为平台本身公开募集资金,不得挪用或挪用投资者资金,即规避资金池模式所带来的风险。此外,平台应协助投资者和金融家进行有线合伙企业线下项目推广和注册,以完成交易,相关平台规则应予以规定,平台应避免担任证券承销商或证券经纪人,避免非法证券活动的风险
3.投融资双方应在平台上发布真实信息,避免虚假项目,避免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平台上注册为投资者,这也取决于平台的合理和特定审计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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