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众筹行为的非法性质,即未经相关部门依法批准或以非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并通过媒体、宣传会、传单、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给付回报,向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均属于非法集资。因此,若要进行合法的众筹行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资金安全。
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众筹行为将被视为非法集资:
1.未经相关部门依法批准,或以非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宣传会、传单、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给付回报;
4.向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 非 法 集 资 警 惕 】 众 筹 的 四 大 特 征
众筹和非法集资是两种不同的融资方式,它们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众筹是一种新经济的运作形态,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向公众募集资金,用于支持小企业、艺术家或个人的创意项目。而非法集资则是一种违法行为,指个人或单位未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从目的上来看,众筹的目的是为了追求资金,同时得到大家智慧的滋养和口碑的传播。而集资的目的则比较简单,主要是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
从风险上来看,众筹相对非法集资来说是一种理性的市场行为,对募集的项目而言资金压力较小。而非法集资则不同,它是以提供远高于银行利息、远高于基金信托产品的收益率等方式来提供回报,因此对项目的还款压力非常大。
从运作方式上来看,众筹是一种新经济的运作形态,从项目的启动、市场定位、众筹计划的发布、产品的研发、产品的制作等各环节都全方位的公布信息,公开透明是众筹的核心价值观。而非法集资则是一种违法行为,它的运作方式与众筹完全不同。
因此,众筹和非法集资是两种不同的融资方式,它们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投资者在进行融资时,应该仔细阅读相关协议,了解项目的背景和风险,以避免遭受损失。
众筹和非法集资是两种不同的融资方式。众筹是合法的,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向公众募集资金,用于支持各种项目。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指个人或单位未经过有关部门批准,通过非法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投资者在进行融资时,应该仔细阅读相关协议,了解项目的背景和风险,以避免遭受损失。
《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
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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