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刘先生打进本报新闻热线82654321说:我们家在装修房子,买瓷砖运回自己家里,物业居然说让我们交200元押金才能把瓷砖拿进小区。这么做是否有章可循?
本报记者核实报道:事情发生在上周日。当时,给刘先生家送瓷砖的师傅到小区门口时,被保安拦了下来,称:外人不能搬货进入小区,必须叫业主带进去,且要先交200元的搬运防损金,凭收据才能卸货进小区。由于从卸货的门口到物业办公地点有一定的距离,为了节约时间,刘先生的家人提出先搬运东西进去再补交押金,但保安坚持称只有凭收据才能卸货。此事让刘先生及家人很不解。
刘先生给记者看了与小区物业签订的《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其中并没提到要交纳这一项押金。刘先生认为,既然协议中没有事先约定,且协议中已提到有损坏需照价赔偿一说,就没必要再额外收取这一项押金。
而小区值班的物业人员对此解释说,收200元押金是作为防损用的。因为小区近期装修的业主较多,他们担心搬运工不小心弄坏电梯、小区路面或其他公共设施。如果装修期间没有出现损坏事故,这笔押金会退还的。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律师。律师认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物业管理公司的职责范围是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物业公司有权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用,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但物业公司向装修业主收取防损押金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如果由于装修业主的装修行为造成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损害或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则应当通过协商或者其他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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