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对象
通过住房保障资格审查并符合领取购房补贴资格的中低收入以下家庭。暂不受理一人户购房补贴申请。
补贴标准
从2014年2月1日起,城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化保障的购房补贴标准从占上年度新建商品住宅平均价格的40%左右,提高到占上年度新建商品住宅平均价格50%左右(2014年度经济适用住房货币化保障购房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5400元)。公有住房收回价格同比例调整。
苏州住房保障申请购房补贴申请流程:
1.取得保障房资格,提出补贴购房申请,经审批取得“资格证明”“领取政府补贴购房金额授权书”;
2.若购买商品房,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将“领取政府补贴购房金额授权书”交开发商填写相关内容并盖章;
若购买存量房,签订《存量房网上备案合同,加盖“政府购房补贴章”,结算补贴款;
3.若购买商品房,将购房合同、“领取政府补贴购房金额授权书”交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确认(签订公有住房退房协议);
若购买存量房,办理《存量房资金托管协议;
4.若购买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季度,凭购房合同、资格证明、“领取政府补贴购房金额授权书”到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结算补贴款;
若购买存量房则拨款入二手房资金监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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