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费退款有哪些流程
诉讼费退款有以下流程:需要人民法院出具的退费通知书,和当事人填写的《诉讼费退款申请表》,人民法院在收到案件当事人的退费申请后进行审批流程,退还诉讼费。在民事诉讼中诉讼费由败诉的一方承担,对于原告在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时预缴的诉讼费,判决书下达后人民法院应当退还。
二、法院诉讼费如何给
1.无财产争议案件,财产纠纷每件50元,婚姻纠纷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劳动纠纷每件交纳10元;
2.非财产案件,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法院立案诉讼费什么时候交
法院立案诉讼费是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七日内交纳;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七日内交纳;上诉案件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对于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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