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在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属于合法的单位、企业和个人;2)实施范围不威胁居民点、重要设施等的安全;3)森林火险等级超过3级以上不得实施;4)申请人应事前按规定落实好防范措施。
二、办理材料
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交;单位和企业的需提交工商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广东省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活动审批表。
内容包括申请项目、理由、范围、时间、地点、防火措施、现场负责人等。
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与拟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的单位和个人签署的防火措施、生态补偿、植被恢复等协议。
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对单位或个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活动的审核意见。
进行实弹演习的,需提供申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林业局网址:http://www.dbly.gov.cn/提出申请,上传电子化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1个工作日之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意见。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审批》;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大埔公共服务中心林业局办证窗口领取《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审批》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大埔县公共服务中心林业局办证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组织实地核查,作出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意见。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审批》;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大埔县公共服务中心林业局办证窗口领取《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审批》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大埔县湖寮镇五虎山庄县公共服务中心1楼林业局窗口
五、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大埔县林业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
全文条款见表格
森林防火条例(2009年)
第二十五条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要求采取防火措施,严防失火;需要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因处置突发事件和执行其他紧急任务需要进入森林防火区的,应当经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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