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汕头市濠江分厅(网址:http://hjsp.st.gov.cn/注册开通个人账户,查阅事项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
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0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配合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材料进行审查,组织实地核查,作出审查结论,制作审批表,上报区人民政府审批。区人民政府予以通过,出具《行政许可决定书》;区人民政府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汕头市濠江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区农林水务局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
5.监督检查配合
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九条,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范围活动,并接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具体由濠江区农林水务局负责,每次检查人数不少于2人。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通过汕头市濠江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区农林水务局窗口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申请人补正材料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配合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材料进行审查,组织实地核查,作出审查结论,制作审批表,上报区人民政府审批。区人民政府予以通过,出具《行政许可决定书》;区人民政府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汕头市濠江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区农林水务局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
5.监督检查配合
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九条,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范围活动,并接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具体由濠江区农林水务局负责,每次检查人数不少于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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