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怀化药品广告审批办理条件
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合法资格的药品生产企业或者经营企业。药品经营企业作为申请人的,必须征得药品生产企业的同意。申请人可以委托代办人代办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申办事宜。
二、怀化药品广告审批材料
1.带有核对码的《本省药品广告审查》
2.《广告审查表》
3.与发布内容一致的样稿(样片、样带)和电子化文件;
4.申请人的主体资格材料,或者合法有效的登记文件;
5.产品注册证明文件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以及生产许可文件;
6.广告中涉及的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7.宣称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真实性的声明
8.经授权同意作为申请人的生产、经营企业,还应当提交合法的授权文件;
9.委托代理人进行申请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主体资格材料;
三、怀化药品广告审批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四、怀化药品广告审批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八十九条:药品广告应当经广告主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广告审查机关批准;未经批准的,不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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