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居住不够5年的二手房主要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营业税=二手房交易价格×5%;城市维护建设税=营业税×7%;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
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个人所得税=(交易价-房产原值-税金-合理税费)×20%。
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指:纳税人在转让住房时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
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装修费、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
装修费用指:纳税人能提供实际支付装修费用的税务统一发票,并且发票上所列人姓名与转让房屋产权人一致的,为其住房在转让前实际发生的装修费用。其扣除比例为: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5%;商品房及其他住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纳税人原购房为装修房,即合同注明房价款中含有装修费(铺装了地板,装配了洁具、厨具等)的,不得再重复扣除装修费用。
如果房产交易价-房产原值-税金-合理税费小于零,则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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