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投标罪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若满足犯罪事实,则需承担刑事责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
串通投标罪的法律依据:若满足犯罪事实,则需承担刑事责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
参考素材,串通投标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串通投标罪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共同投标,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或者高于最高投标限价,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串通投标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十七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或者高于最高投标限价,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串通投标罪是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对市场的公平竞争产生严重影响。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应依法及时介入,严厉打击此类犯罪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串通投标罪是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对市场的公平竞争产生严重影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满足犯罪事实,则需承担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应依法及时介入,严厉打击此类犯罪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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