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邻关系是所有权吗
相邻关系,从权利的角度可称为相邻权。所谓相邻权,是指2个或2个以上的不动产所有人或占有人、使用人、收益人,因一方对自己所有或占有、使用、收益的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占有、使用、收益权时,享有的要求对方给予必要便利的权利。相邻权是属于物权,“相邻权”属于物权的“用益物权”项中。因此相邻关系不仅包括所有权,也包括使用权。
二、相邻权在现实生活有什么意义
1、提高效益,促进发展。不动产相邻权的很大一部分涉及到社会生产和生活,相邻人行使权利时,一方面有权要求对方给予必要的便利,另一方面也应为对方行使权利提供必要的便利。只有这样互相支持和帮助,双方对不动产享有的权利才能得到最充分、最有效的实现,从而促进发展。
2、减少妨害,促进便利。相邻权产生于人们的日常生产和生活之中,如相邻宅基地通行权、相邻防险关系中的权利、相邻共墙关系中的权利、相邻通风采光权等等。确认和保护这些权利,有利于避免相邻各方之间的摩擦和冲突,减少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生产生活质量,促进生产生活便利。
三、侵犯相邻权要承担什么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侵犯相邻权,给相邻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侵权赔偿数额主要根据以下因素加以确定: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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