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若盗用他人之支付宝且数额较大,则构成盗窃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并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盗用他人之支付宝,若其数额较大,则构成盗窃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涉嫌盗窃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盗 用 他 人 支 付 宝 构 成 何 种 罪 ?
在我国,盗用他人支付宝等网络账户的行为属于盗窃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而盗用他人支付宝等网络账户,实际上就是获得了对银行卡的实际控制,可以支配银行卡内的资金。在这种情况下,绑定的银行卡内的资金对行为人来说就是一个“钱袋子”,银行卡的相关属性就被无限弱化了,符合盗窃罪的相关属性。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盗用他人支付宝等网络账户可能不构成盗窃罪。例如,行为人被迫帮助他人进行诈骗时,同样构成诈骗罪,但为共同犯罪中的胁从犯,应当对其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根据《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因此,在判断盗用他人支付宝等网络账户是否构成盗窃罪时,需要具体分析行为人的动机和行为是否符合盗窃罪的相关要件。在司法审判中,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盗用他人支付宝等网络账户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盗用他人支付宝等网络账户的行为属于盗窃罪,但需具体分析行为人的动机和行为是否符合盗窃罪的相关要件。在司法审判中,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盗用他人支付宝等网络账户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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