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年召开至少一次业主大会,根据百分之十以上业主要求克召开特别会议。
2、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聘用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进行管理。
3、审议批准物业管理公司的年度管理计划、费用预算及决算报告。
4、审议批准物业收费的收费标准及物业管理服务的服务标准。
5、审议批准物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6、对破坏、损害全体业主利益的行为有监督、制止和要求赔偿的权利。
7、对于个别业主、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公约或损害其他业主、使用人合法利益的行为,可以代表业主提出诉讼。
物业委员会多久换届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业委会任期以五年为上限。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中规定:
第三十二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不超过5年,可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具有同等表决权。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之日起7日内召开首次会议,推选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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