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提要:
????在本契約中,應具體指明硬體設備的維護地點。廠商若在一般辦公時間內接獲客戶維修通知,市區應以十二個工作小時,郊區以不超過二四個工作小時為限,前往維護地點維修。實務上雙方可共同訂定廠商自接獲客戶通知至前往維修之確實時間,若客戶要求之服務時間係一般辦公時間以外時,廠商得酌收加班服務費。在維修過程中,如須更換零件,廠商須以更新型式或同品質零件更換,但消秏品或不當使用之零件損壞,廠商得酌收工本費。至客戶資料備份儲存及鍵入,由客戶自行負責。
????維護範圍以硬體設備正常使用下損壞為限,天災或人為故意破壞,不在維護範圍之內。
????任何一方有破產、和解、解散、重整、停止營業或被任何金融機構列為拒絕往來戶之情形時,他方可以終止本契約,若客戶在此種情況下終止本契約時,廠商於收到客戶書面終止日起三十日內,應按比例無息返還已收之維護費用予客戶,但因客戶需要,所準備之特定料、零件費用,不在此限。
????????ˍˍˍˍˍˍˍˍ????????????甲
立契約人??????????????????(以下簡稱?????方)
????????ˍˍˍˍˍˍˍˍ????????????乙
,茲因雙方同意,訂定下列條款由甲方委乙方維護第一條所列之物。
維護標的:
1、雙方同意依附件一所示之維護契約報價單為準。
??????????????2.甲方應為本維護標的之所有權人或經所有權人書面授權之人。
??????????????3.本維護標的,非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自行改裝,否則乙方得不覆行本契約維護義務。
維護費用:甲方同意給付乙方依本合約約定之總維護費用
??????????????新台幣????????????元整(已含加值型營業稅)
三、付款方式:甲方應於簽約之日起?????????日內(不得長於三十日),以現金或即期給付乙方前條所列之維護費用。
維護方式:
1.維護地點:
2.乙方同3.意於一般辦公時間內接獲甲方修護通知時起市區??????個工作小時(不4.得超過十二小時),
5、郊區??????個工作小時(不6.得超過二十四工作小時)派工程師至前項維護地點維修。
7.雙方同8.意,
9、前項所謂一般辦公時間為:
(1)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三十分。
(2)星期六上午八時三十分至十二時。
(3)國定假日及彈性假期日除外。
10.如甲方要角伶服11.務時間係一辦公時間外者,
12、乙方得酌收加成加班服13.務費。
14.在修護過程中如必須更換零件者,
15、乙方同16.意免費以更新型式或同17.品質的零件更換之,而18.換下之零件歸乙方所有,
19、但消秏品如色帶、報表紙、字盤、磁片、光筆、針、針頭等之損20.壞,
21、或因甲方不22.當使用所致之零件損23.壞,
24、乙方得向甲方另外酌收工本費。
25.本條第一項所列之維護地點改變時,
26、甲方應通知乙方,
27、乙方得應通知乙方,
28、乙方得視變更地點之遠近酌收因此而29.增加之費用。
30.定期保養:乙方同31.意依本合約約定,
32、每??????個月對33.本約維護標的為壹次保養工作(保食項目為清潔、潤滑、調整)。
34.俞方之資料備份儲存及資料的鍵入由甲方自行負責。
維護範圍:
35.雙方同36.意維護範圍37.係以本維護標的在甲方正常使用下所致之損38.害為限,
39、如維護標的之損40.毀係天災(水災、火災、地震41.、雷擊等)為之故意破壞(如敲打、破裂、重擊等)人為疏忽或其他非正常使用所致者,
42、不43.包括在內。
44.雙方同45.意,
46、乙方之修養服47.務加超出維護圍48.時,
49、乙方得向甲方酌收服50.務費用。
契約期間:本契約自雙方簽署後生效,自民國???????年?????月??????日起至民國???????年?????????月???????日止有效期限??????年。
契約之解除或終止:
51.任何一方違反或不52.覆行本契約之任何約定,
53、他方得終止本契約。
54.任何一方有破產、和解、解散、重整、停止營業或被任何金融機構列為絕往來戶之情形時,
55、他方得終止本契約。
56.除有前二項情形外,
57、非經雙方書面同58.意,
59、任何一方不60.得任意解除或終止本契約。
61.如甲方因依本條第二項約定終止本合約時,
62、乙方應於收到甲方書面終止日起三十日內按比例無息返還已收之維護費用予甲方。稚乙方因甲方需要,
63、所購置之特定材,
64、零件費用,
65、不66.在此限。如乙方因依該條項約定終止本契約者,
67、就已收之維護費用,
68、乙方不69.負責返還之責。
70.任何一方依本條第二項約定終止本契約時,
71、不72.賠償對73.方一切74.營業上之損75.害(如預期利潤、投資等損76.失)。
契約之修改:
77.本契約非經雙方書面同78.意不79.得任意修改,
80、修改應以書面為之。
81.如乙方權宜給甲方任何優惠,
82、並不83.視為修改或變更原契約有關條款,
84、如乙方未行使本契約上對85.甲方之某項權利,
86、並不87.視為乙方放棄該項權利或影響其他權利。
移轉之限制:任何一方非經他方同意,不得將本契約移轉或讓與第三人。
訴訟管轄:雙方間凡關於本合約而引起之疑義爭執或糾紛,雙方同意以依誠\信原則解決之,如有訴訟之必要時,雙方同意以?????????????????地方法院為第一審轄法院。
稅捐之負擔:因本契約而發生之一切稅捐,除加值型營業稅由甲方負擔外,其餘由雙方依法各自負擔。
立契約人:
??甲方:
??代表人:
??地址:
?乙方:
?代表人:
?地址:
中華民國???????????????年??????????????????月???????????????????日
(本範例轉載自:財團法人中華民國電腦技能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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