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武汉残疾人证注销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死亡证明;
4.监护人证明;
5.注销申请。
二、武汉残疾人证注销办理条件
残疾人残疾状况变化不再符合残疾标准或死亡的(含宣告死亡、失踪),发证残联应及时将残疾人证注销;残疾人本人或智力、精神残疾人及未成年残疾人的监护人要求注销残疾人证的,提交相应身份证明材料和书面申请,发证残联可收回残疾人证,并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注销相关信息。
三、武汉残疾人证注销办理流程
1)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审核步骤;
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审核条件的,进入审核步骤。
2)审核:1.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的、标准的,受理该申请;2、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填写虚假信息的驳回申请。
3)办结,材料审核通过的,向申请人出具准予办理通知书,并将资料转报县残联进行复核,审核不通过的,出具不予办理通知书。
四、武汉残疾人证注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第六条:中国残联、国家卫生计生委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指导省、市、县级残联、卫生计生委做好残疾评定、残疾人证核发管理等工作。各地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由卫生计生委、残联等共同下文,指定本地区具备残疾评定资质的医院或专业机构,报中国残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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