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的主要刑罚类型如下:

管制刑、拘役以及剥夺政治权利。
对于被判决为管制刑的罪犯,若在服刑期间违反了相关的禁止令,应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形进行相应的惩罚;对于被判处在拘役期内的犯罪分子,将会由公安机关负责于最近地点进行实际执行过程;而针对那些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他们需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安部门的具体规章制度,并积极地服从法律的监督管理。
《刑法》第三十八条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