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交通巡回法庭及诉调对接工作站在交警城区大队揭牌。此后,市第一人民法院将根据实际需要,派出法官到交警城区大队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并引导和鼓励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解决交通事故纠纷。
据了解,诉调对接工作的基本程序是:交警部门经过调查交通事故,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建议当事人对损害赔偿进行诉前调解,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建议其自调解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经审查,对于合法有效的调解协议出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对无效的协议不予确认),从而赋予调解协议以强制执行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于调解不成的,当事人仍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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