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不会转变成婚后财产,婚前的个人财产永远都不会分割给对方。除此之外,另有补充条例,比如股权的分割、个人独资企业的分割、合伙企业份额的分割等,以及夫妻双方债权债务,责任如何承担等。以债权债务为例,夫妻任何一方的债务原则上属于共同债务。但是如果夫妻双方事先约定,收入、债务分离,而且债权人知道这个约定,那么另一方不必为对方承担债务。
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问题
根据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心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务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反正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其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法律另有规定。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离婚后,夫妻双方其债务应该分离清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且双方有孩子的情况下,应当首先考虑孩子。在保障孩子的生活前提下,进行分割财产。该法同时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协议方式,包括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
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如出现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存在着过错行为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请求少分或者不分。另外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夫妻双方拥有孩子的,一方拥有监护权,另外一方需给予孩子的抚养费、生活费、教育费等18周岁之前所产生的费用。如果无法给付的情况下,应该在夫妻共同财产中扣除因孩子所产生的费用。
二、离婚时对方说的共同债务一方不承认怎么举证
1、对于夫妻单方举债的,原则上由举债方举证。即举债者认为属于共同债务,而另一方认为属于举债者个人债务,应当由举债者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举债者不能证明属于共同债务,则应当认定为举债者个人债务。
2、对于夫妻共同举债的,原则上应认定共同债务。如果有相反主张者,由提出相反主张者举证。
此外,虽然夫妻可以约定双方的共同债务由个人承担,这是双方当事人的自由意思表示,该约定也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是对债权人并不具有约束力。不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否则将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夫妻之间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只能对彼此内部有效,不能向外对抗其他债权人。所以,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原夫妻所负共同债务向原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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