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文主要介绍了设立劳务派遣公司的相关法律规定和注意事项。劳务派遣单位应确保股东人数符合法律规定,且出资达到法定最低限额。其名称应为公司名称,并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此外,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应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用工单位虽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用人单位,但同样需对被派遣劳动者负有相应的义务。据此,可以有效地保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利益。
1.确保股东人数符合法律规定。
2.股东的出资达到了法定最低限额。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贰佰万元。
3、股东共同制定劳务派遣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人才派遣公司住所。《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实践中往往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劳务派遣协议只有一年甚至更短,这样导致被派遣劳动者在派遣协议到期后变成失业者,为了保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利益,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派遣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报酬的义务。用工单位虽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用人单位,但由于被派遣劳动者实际在用工单位提供劳动,接受用工单位的管理,因此,用工单位同样需对被派遣劳动者负有相应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1、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
2、劳务派遣单位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
劳务派遣公司设立条件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条,劳务派遣公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00万元,实缴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且不得超出其注册资本的30%;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书,且许可经营范围包含劳务派遣业务;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因此,劳务派遣公司设立需要满足以上条件。
此外,劳务派遣单位还需要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用工单位虽然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用人单位,但有责任对被派遣劳动者负有相应的义务。因此,在劳务派遣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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