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贷款还不上,股东是否承担责任,首先是要看企业的性质,如果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的份额承担有限责任,如果股东已经按股东协议全部出资全部出资到位,那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经营亏损资不抵债股东也没有清偿的义务。如果股东之前没有实缴满出资比例,那就是必须按要求把未出资的金额补充到位,补充到位之后也是不需要承担债务责任的。
一、由谁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
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债务的人是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如果股东出资未到位,股东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要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二、有限公司公司债务承担的规定如下:
(一)我们可以根据《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这里的有限公司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经营所负的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是有条件、有前提的,即只有公司股东依法设立公司时注册资本全部实际到位,且事后没有抽逃资金的情况下才承担债务有限责任。
(三)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全文80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