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赠与房产有效吗?
时间:2023-03-15 08:31:27 7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夫妻间赠与房产有效,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之间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也可以将一方的房产赠与给另一方。

一、最新最新离婚房产分割法是什么

1、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2、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4、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父母出资购买的,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

二、女方嫁妆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女方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如果夫妻有约定的的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给付,属于婚前财产;如果是婚后给付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婚前自己买房离婚的时候对方可以要求分割吗

婚前自己买房,应当属于一方个人婚前财产,离婚的时候,对方一般不可以在离婚时要求分割。

但是,如果另一方有证据证明自己对该房产有出资,且是用于夫妻婚后共同居住所用的,对方可以要求分割。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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