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产权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销售价格低于同一地段、同一质量商品房价格水平,限制使用和处分权的政策性商品房。可见,共有产权房是政府和购房者按份共有产权的方式,保证了未来房屋上市交易的条件和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共有产权房的主要目的是让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购房时与政府共同拥有产权,降低购房成本,有利于满足无房家庭住房的需求,进一步稳定房地产价格。其缺点是购买条件和销售条件有限。
共有产权房购买条件
共有产权房购买条件如下: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2.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
如果下面这些情形,会被限制申请:
(1)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2)申请家庭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重点是假离婚,需要离三年以上,夫妻双方的风险都加大了,这类申请人要慎重,毕竟人房两空的事情时不时的就会发生。
《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福州市人才共有产权住房实施方案》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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