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理延迟交付。此种情景通常是因施工进度缓慢或是由于临时出现的诸如相关政府审批手续或市政配套设施未及处理所引发的房屋交付延迟现象。该类延期交付现象往往会导致交房日期发生改变,但购房者应给予开发商一定的宽限期限,待相关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之后,便可顺利完成收房流程。
2、异常延迟交付。此类情况则主要源于开发商的经济状况不佳,以及相关政府审批手续存在违法行为且无法进行合法办理等原因,从而导致开发商无法在预定时间内完成房屋交付工作,甚至可能在短期内无法实现交付。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处理。违约金是用以补偿受害方因合同对方违约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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