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破产清算,建议债权人先申报债权,如果分公司的剩余财产不足以清偿该债务,建议债权人向组建该分公司的总公司主张债权,要求其为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总公司拒绝的,可以直接起诉总公司。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分公司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
企业破产清算不足以清偿债务要怎么办
企业破产清算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企业应按顺序清偿全部破产财产后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公司清算结束后,需要制定清算报告,报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并公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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