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程序包括以下五个步骤:1)董事会制定分立方案,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并做出决议;2)股东大会就分立的具体事项签订协议;3)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4)处理债权、债务等分立事宜;5)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分立决议作出后,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表决2/3以上通过,并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分立程序:
1.董事会制定分立方案,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并做出决议。公司分立方案由董事会制定,并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决定;股东大会作出分立决议的,必须由出席会议的股东表决2/3以上通过;
2、分立方,即原公司股东就分立的具体事项签订协议;
3、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股份有限公司的分立,必须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4、处理债权、债务等分立事宜。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5、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因分立而存在的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分立而新成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公司应当自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之日起作出45以后申请登记。
股份有限公司分立规定
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分立应当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公司应当达到法定成立期限,即5年。其次,公司的资本应当全部划分为等额股份,并且应当经股东大会通过。在分立前,公司应当事先公告,并通知债权人。分立后,公司应当设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对于无法清偿的债务,公司应当向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
综上所述,股份有限公司分立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程序,并依法进行操作。在分立过程中,公司应当注意债务清偿问题,确保债权人利益得到保障。
总之,股份有限公司分立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确保合法合规。在分立前,公司应当充分公告并通知债权人,分立后也应当设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对于无法清偿的债务,公司应当向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以保障债权人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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