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香港设立分公司有何程序
香港分公司说明:
条件:已经注册了香港有限公司,就可以申请分公司。分公司无需查名,只需提供行业性质,分公司名称可用:分行、中心、某某公司、集团等结尾。
形式:有限公司开设的分公司在名字上是不能用有限公司结尾,但仍是有限责任的公司。分公司的拥有权是总公司。法例规定如营业名称或营业地点与总公司有别,便要申请分公司商业证记证及在周年申报表申报。
流程:签署协议—》交付全款—》—》签署文件—》正式成立—》4个工作日完成;
获得资料:
申请香港分行后可获得的资料:税务局商业登记;公司原子印章、签字章及钢印各一枚;
注册费用及年费:每间分行的注册费用是2200元人民币,以后年审费用,1200元人民币,我们提供地址和政府报税服务;如有商务活动,可选择我们的商务套餐服务;
税务:香港没有营业税。分公司业务是归纳总公司以整体一并计算,纳税是按公司纯利润计算的利得税16.5%;每年申报一次。公司不盈利不交税。进出口货品免税,烟酒、化装品除外;如可证明公司盈利源于海外,这些利润不须缴利得税。
支付方式:申办之前一次性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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