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2月1日开始,山西阳泉市开始对外企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预计阳泉市的37户外资企业及分支机构,2011年将负担大约700余万元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文规定,对外资企业2010年12月1日(含)之后发生纳税义务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简称三税)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对外资企业2010年12月1日之前发生纳税义务的三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是我国为筹集城乡维护建设资金和扩大地方教育经费来源设立的专项税收和政府性基金,而对所有享用城乡公共设施和教育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征收。两项税赞开征以来,—直仅对中国公民和内资企业征收。其中,阳泉市维护建设税根据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县城(镇)和其他地区,分别按7%、5%、1%三档税率征收,教育费附加统—按3%比率征收。
随着12月1日开始对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我国将在税收制度上彻底结束对外资企业的税收优待,外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全面终结,从此,内外资企业的税制实现全面统—,有利于为内外资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税费环境。对外企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后,将拓宽阳泉市城乡建设和教育事业投入资金来源,促进城乡建设和教育事业进—步发展。
全文54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