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教学生猥亵时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由于学生猥亵属于刑事犯罪,属于公诉案件,不支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因此,监护人与犯罪人可以协商精神损害赔偿,也可以在刑事案件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认定若干问题的解释》,精神损害赔偿适用于下列情形:。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向人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和名誉权人身自由权侵犯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犯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个人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监护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所谓请求权专一性,是指精神损害赔偿权只能由被害人行使,一般不能转让或者继承。2。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时,有许多因素需要考虑。首先,从赔偿标准来看,有主观标准和客观标准。
3。赔偿金额不确定。精神损害是自然人意识功能的反应,在内容和范围上具有主观性。根据精神损害赔偿的所有原则,精神损害赔偿也是主观的。
全文47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