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收国有土地是否可以先拆迁后安置?
不可以,征地拆迁必须遵守先补偿、后搬迁的基本原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二、征地拆迁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先补偿后搬迁原则,凡是前搬迁后补偿的,都是违法的。
2、公共利益原则,一切打着公共利益名义所实施的商业拆迁行为都是违法的,被拆迁人可以直接拒绝。
3、禁止逼迫拆迁原则,凡是采取暴力、威胁、断水、断电、断路、暂停工作等任何违法行为,逼迫被拆迁人搬迁的,都是违法的,相关人员也要负法律责任。
4、生活水平不降低原则,涉及被拆迁人住房变动的,拆迁后必须保证被拆迁人原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
5、补偿方式自由选择原则,被拆迁人既可以选择拿钱,也可以选择拿房,对于农村房屋,条件允许的,还可以选择置换宅基地的补偿。
三、房屋拆迁应该支付哪些补偿金?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四、房屋拆迁程序违法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可以,一般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任何情况下都不可以先拆迁后安置,而且,用停水、停电、停止供暖或者其他违法方式逼迫被征收人搬迁都是法律制度明令禁止的,土地征收过程中对于施工单位的违法拆迁行为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政府投诉,严重侵犯个人合法权益的还能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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