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所需文件资料及程序
时间:2023-06-06 06:00:24 38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外商投资企业在鼓励类或允许类领域投资设立公司,应向被投资公司所在地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应提供下列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关于投资的一致通过的董事会决议;

2.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已经缴足的验资报告;

4.外商投资企业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

5.外商投资企业缴纳所得税或减免所得税的证明材料;

6.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外商投资企业在限制类领域投资设立公司的,应向被投资公司所在地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应提供下列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关于投资的一致通过的董事会决议;

2.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已经缴足的验资报告;

4.外商投资企业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

5.外商投资企业缴纳所得税或减免所得税的证明材料;

6.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7.被投资公司的章程。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及产品国内外销售比例;

(3)公司注册资本;

(4)投资者的名称或姓名;

(5)投资者的权利和义务;

(6)投资者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7)投资者转让出资的条件;

(8)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9)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10)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11)投资者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投资者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省级审批机关接到上述申请后,按照被投资公司的经营范围,征求同级或国家行业管理部门的意见。

省级审批机关应自收到同级或国家管理行业部门同意或不同意的意见起十日之内,作出书面批复。

省级审批机关对外商投资企业作出同意批复的,外商投资企业凭该批复文件向被投资公司所在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公司登记机关依《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准予登记或不予登记。准予登记的,发给《(加注)营业执照》。

推荐的相关文章:

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暂行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暂行规定

全文80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外商投资 最新知识
针对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所需文件资料及程序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所需文件资料及程序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