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可以抵押的。耕地、自留地是不可以抵押的,除非是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一、抵押财产的范围包括哪些?
抵押财产的范围包括:房屋、土地上的固定物、机械设备、交通工具、国有土地使用权、经发包人同意依法承包抵押的荒山、荒沟、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固定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固定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人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6、其他可以依法抵押的财产。
二、什么能抵押担保对外债务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抵押担保对外债务的财产包括: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固定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工具等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地上固定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交通工具等财产;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人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可以依法抵押的财产。
三、可抵押的财产和不可抵押的财产有哪些
(一)《民法典》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二)《民法典》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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