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探望权是无效的。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不仅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离婚双方不能自由处分或放弃。夫妻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义务性质没有改变,但双方行使这种权利义务的方式不同,即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通过照顾、教育等抚养行为实现和履行子女的抚养权和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对子女的抚养权和义务,主要通过探望和承担抚养费来实现和履行。
不支付抚养费但需要放弃探望权的离婚协议是否合法
不支付抚养费但需要放弃探望权的离婚协议是不合法的,探望权是法律明确赋予的一项权利,中止行使探望权必须依法定程序进行,即除非存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才可以中止探视,探视权不能由离婚双方随便协议放弃对子女的探望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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