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是物业管理公司依照合同约定为业主提供包括环境卫生、绿化管理、公共秩序、安全防范、交通消防等项目的有偿服务行为。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拒交物业费?
以下情况下,可以拒交物业费:
1、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服务项目并不在物业合同约定的范围内。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第六十四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物业公司不履行义务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物业公司不履行义务可以不交物业费。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公司不履行义务的,无权要求业主履行支付服务费业务。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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