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房买卖双倍赔偿的情形
商品房买卖双倍赔偿的情形如下: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3.合同订立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4.合同订立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5.合同订立是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6.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二、商品房买卖双倍赔偿要注意什么
商品房买卖双倍赔偿要注意下列事项:
1.消费者购买商品房受到欺诈的,不能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主张双倍惩罚性赔偿;
2.该惩罚性赔偿仅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如果房屋的出卖人不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则不适用;
3.该惩罚性赔偿的双倍,不是合同标的额的双倍,而是已付房款的双倍,这是其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不同之处。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违约金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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