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地事故情况下如何处理工伤赔偿
工地事故情况下处理工伤赔偿的流程如下:
1.先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人一方去向社保局或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然后依法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
2.再凭该决定书、医疗等费用的支付单据去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赔偿;
3.最后按其核定的费用来获得赔偿。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二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二、工伤赔偿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工伤赔偿包括的内容如下: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伤残辅助器具安装配置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次性伤残补贴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每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8.劳动能力鉴定费。
三、申请工伤赔偿需要什么材料
《工伤保险条例》等法规的规定,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发生争议,要想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必须先申请工伤认定,而认定工伤的前提必须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认定工伤后,还需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职工才能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待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办法》第一十八条
《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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